问题 | 国家收房产税是真的吗 |
释义 | 近几个月来,房产税炒得沸沸扬扬的,房产税已试点多年,但实际上全国范围内实行还是纸上谈兵,在很多地方一些人还不知道房产税的存在,很多人会问中国有房产税吗,中国房产税怎么征收呢?从价计征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为计税依据(具体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余值×1.2% 2.从租计征 计税依据: (1)以房屋出租取得的不含增值税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包括货币收人和实物收入) (2)以劳务或其他形式为报酬抵付房租收人的,应当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额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12%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和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四、房产税的纳税人 房产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 1.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的,集体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2.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提示]房产出租的,房产产权所有人(出租人)为纳税人。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均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 4.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 5.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由“使用人”(纳税单位和个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6.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 该内容由 张平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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