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业编制是否具有终身性质? |
释义 | 事业编制是一种终身制度,但在特殊情况下可能会被辞退。事业单位是由财政全额供养的公益组织,其编制一般是终身的。事业单位与企业不同,不以盈利为目的,主要提供非物质生产和劳务服务。事业单位的聘用合同具有特殊性和复杂性,需要慎重处理。将非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纳入适用范围,可以解决问题,并节约公共资源。程序法的设计应基于所要执行的实体法。 法律分析 事业编原则上是终身的,事业编制也就是老百姓口中常说的“铁饭碗”,只要考上了编制,这一辈子只要不犯错误,原则上来说都是一辈子衣食无忧了。但如果出现一些特殊情况,他们也有权辞退你的。 事业单位是五年签一次合同。不过编制基本上你不犯错误就是终身的。想事业单位改革的话分为公益一类公益二类,这两个是由财政全额供养。并且像这类事业单位的编制,如果你没有犯错误,就是终身的,不会取消。 什么是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是指受国家行政机关领导,没有生产收入、所需经费由公共财政支出、不实行经济核算、主要提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非物质生产和劳务服务的社会公共组织,事业单位接受政府领导,是表现形式为组织或机构的法人实体。与企业相比单位,事业单位有以下特征:一是不以盈利为目的;二是财政及其他单位拨入的资金主要不以经济利益的获取为回报。 考虑到目前事业单位正处于改革过程中,用人制度的情况比较复杂,事业单位的聘用合同具有特殊性和复杂性,将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工作人员纳人本法调整需要慎重。将非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纳人适用范围,可以解决实际中无法可依的问题,又能利用现有较成熟的纠纷解决机制,节约国家公共资源。同时,由于本法是一部程序法,程序法是执行实体法的工具,其一设计首先取决于所要执行的实体法。 结语 事业编制作为一种稳定的就业形式,给人们带来了安全感和福利保障。虽然事业单位的聘用制度存在一定的复杂性,但只要不犯错误,事业编制基本上是终身的。然而,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进行,将非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纳入聘用制度范围,可以更好地解决实际中的问题,同时节约国家资源。对于事业单位的聘用合同调整,需要谨慎考虑并根据执行的实体法来制定相应的程序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人民的公仆。 第三条公务员的义务、权利和管理,适用本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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