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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文公开方式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公开行文是指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等各种媒体公开向社会发布公文的方式。凡经批准在报刊等媒体上公开发布的公文应视为正式公文,与正式公文具有同等效力,各有关单位应认真执行,发文单位不再行文,只需由发文单位印制少量文本,以供存档备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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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5 4:5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