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放弃就业或不接受培训可以交失业保险金吗 |
释义 | 社保机构的做法并无不当。《社会保险法》第5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应当积极求职,接受职业介绍和培训,否则就会被认定为“没有求职要求”和不愿意就业,不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关于拒绝接受所介绍的工作或培训的次数,有的地方没作规定,有的地方规定为2次。 放弃就业或不接受培训停发失业保险金吗 社保机构的做法并无不当。《社会保险法》第5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应当积极求职,接受职业介绍和培训,否则就会被认定为“没有求职要求”和不愿意就业,不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关于拒绝接受所介绍的工作或培训的次数,有的地方没作规定,有的地方规定为2次。 失业人员拒绝接受工作的,是否可以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 《社会保险法》第51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失业保险条例》中也规定,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停止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功能是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再就业。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政府提供的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的,则停止向其发放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就能领失业保险金吗,何为“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才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四条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单位不给交失业保险金怎么办 单位没交失业金不缴纳失业保险的,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改正,要求补缴社保,并加收滞纳金。用人单位因为没有缴纳失业保险,因此影响到劳动者不能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赔偿。 失业保险金可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吗 失业保险金保障的对象是符合条件的劳动者个人,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国家为解决城市居民的生活困难而建立的一种社会救济制度,其保障的直接对象是生活困难的家庭。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如果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可以同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届满后,不管其是否重新就业,只要家庭人均收入待遇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可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这两者并不冲突。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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