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子隐瞒性功能障碍可否撤销婚姻? |
释义 | 男方隐瞒性功能障碍不算骗婚,但对重大疾病不如实告知的可以请求撤销婚姻。根据《民法典》,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应在结婚前如实告知,否则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骗婚是指以婚姻为诱饵,诈骗他人感情和财物,并涉及性与生育行为。除隐瞒性功能障碍外,其他行为仍可构成骗婚。重婚、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和未到法定婚龄也会导致婚姻无效。 法律分析 男方隐瞒性功能障碍不算骗婚。骗婚也称婚姻诈骗、婚骗,是指行骗者依据国家的婚姻登记程序,或以婚姻作为诱饵,诈取他人感情、财物并诱骗他人进行性与生育的行为。如果男方仅仅只是隐瞒性功能障碍,没有上述其他行为的,不算骗婚。但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拓展延伸 男方性功能障碍是否构成婚姻无效的法律依据? 根据法律的规定,男方性功能障碍本身并不构成婚姻无效的法律依据。婚姻的有效性主要取决于双方的自愿意愿和婚姻关系的基本要素。性功能障碍可能会对夫妻关系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并不直接导致婚姻无效。然而,如果男方在婚前故意隐瞒性功能障碍,导致婚姻关系无法正常维持,可能构成欺诈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受骗方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法院将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并综合考虑双方的权益和公平原则,做出相应的裁决。因此,性功能障碍本身并非婚姻无效的法律依据,而是其在婚前是否被隐瞒所导致的后果才可能成为相关的法律依据。 结语 男方隐瞒性功能障碍并不构成骗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的规定,重大疾病应如实告知对方,否则对方可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性功能障碍本身并不使婚姻无效,而是隐瞒所导致的后果可能构成欺诈。法院将综合考虑双方权益和公平原则,做出相应裁决。因此,性功能障碍仅在隐瞒的情况下可能成为撤销婚姻的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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