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6月3日,贵州省征兵办在贵州医科大学启动大学生征兵工作。据悉,今年,我省大学生参军入伍不仅可享受国家资助学费等优惠政策,还可享受贵州省制定的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多项政策。其中,大学毕业生退役后1年内,凭用人单位录用手续,可向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证;退役士兵服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应视同大学生服务基层“四项目”(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志愿者、教师特岗、西部计划志愿者)人员,纳入定向招录范围;士兵家庭符合条件的,应优先纳入城镇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保障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