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婚先孕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
释义 | 未婚先孕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不能不得因为女职工怀孕而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女职工,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孕妇的,要支付经济补偿。 一、辞退孕妇可以获得什么补偿 女职工在孕期,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辞退孕妇,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劳动法规定孕妇工作时间是多久 目前没有对孕妇工作的时间有具体的规定,具体如下: 1、孕妇在怀孕七个月以上的,用人单位是不可以再安排孕妇加班和上夜班; 2、孕妇之前从事的是第三级体力劳动的,怀孕之后不可以再安排孕妇做这一类工作; 3、孕妇怀孕之后不适应怀孕之前的工作种类的,可以向用人单位提交医院证明,申请减轻或安排其他劳动。 一、职工怀孕期间的工资计算如下: 1、职工怀孕期间的工资的计算方式是发放其本人的基本工资,除此之外还有生育津贴,应当按上一年度职工的工资月标准来支付; 2、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 3、企业女职工,如果单位给上了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 4、没有给女职工上生育保险的企业,由企业支付工资。这里说的是基本工资。 二、女职工怀孕期间享受如下待遇: 1、不得与女职工解除; 2、劳动强度及禁忌劳动的保护; 3、适当给予工间休息或适当减轻工作; 4、已婚待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作了规定,已婚待孕女职工不得从事铅、汞、苯、镉等作业场所属于《有毒作业分级》标准中的第三级至第四级的作业。 总之,我国相关法律目前没有对孕妇工作的时间有具体的规定,但是规定了孕妇在怀孕七个月以上的,用人单位是不可以再安排孕妇加班和上夜班,同时孕妇不得从事三级体力劳动,孕妇怀孕之后不适应怀孕之前的工作种类的,可以向用人单位提交医院证明,申请减轻或安排其他劳动。同时,职工怀孕期间的工资的计算方式是发放其本人的基本工资,除此之外还有生育津贴,应当按上一年度职工的工资月标准来支付。 三、哺乳期可以辞退女员工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劳动者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与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关系: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3、或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而且,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并非上述情形,用人单位辞退哺乳期女职工,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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