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管理公司的资质条件 |
释义 | 物业管理公司的资质条件,主要是为界定、查验、衡量这类公司具备或拥有的资金数量、专业人员、受托管理物业的规模等方面的状况,是企业的实力、规模的标志。由于各地区物业管理的发展程度不同,具体的资质条件也各不相同。一般的资质条件主要包括: (1)物业管理公司拥有或受托管理一定建筑面积的物业,如上海市规定的建筑面积须在1万平方米以上。 (2)一定数量的注册资金,如广州市规定注册资金须在10万元以上。 (3)有符合规定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章程。 (4)有固定的办公场地和设施。 (5)有必要的管理机构和人员。 (6)有符合国家法规政策的经营范围。 (7)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一、小区业主享有哪些权利 1、依法享有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设施、共同部位和本物业内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的权利; 3、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室内装饰装修; 4、有权自己或聘请他人对物业自用部位的各种管道、电线、水箱以及其他设施进行合法修缮,但法规政策规定必须由专业部门或机构施工的除外; 5、有权根据房屋建筑共同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修缮; 6、有权参加业主大会,并拥有对本物业。重大管理决策的表决权; 7、有权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向业主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提出质询,并得到答复; 8、有权要求业主管理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按照规定的期限定期公布物业管理收支账目; 9、有权对物业管理工作提出建议、意见或批评; 10、有权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提出意见与建议。 二、建筑劳务企业是否要取消 劳务资质包括很多行业的劳务资质,只有部分劳务已经取消或拟取消;部分劳务资质要合并。 已经取消/拟取消的资质: 1、设计一体化资质已取消 2014年11月6日起,各省级及以下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停止受理建筑智能化、消防设施、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幕墙等4个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首次申请、增项申请和升级申请。2014年12月6日起,住房城乡建设部部停止受理上述资质申请。企业已持有的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继续有效。 2、园林绿化资质已取消 2017年4月13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不再受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的相关申请,园林资质正式取消。 3、物业管理二级以下资质已取消 目前物业服务企业资质二级及以下资质全部取消。新办的物业管理公司只能从三级暂定开始申请资质,如果公司一年内顺利接到了项目,升级为三级资质,业绩满足资质升级条件后可以逐级升级,最高可升为一级资质。拥有物业服务企业二级资质的公司现在可以立马升级为一级资质,然后就可以正常承接项目了。 4、招标代理资质即将取消 招标代理机构的最后一个法定资格被取消,这是毋庸置疑的。全面取消招标代理资格符合市场经济基本规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招标代理服务应当遵循市场规律,需要开放竞争。 5、劳务资质取消实行试点(时间未定) 浙江、安徽、陕西3省取消劳务资质试点工作已经开展了一年多,全国取消的文件的出台只是时间问题,现在基本全国的申办点都已经停止申办劳务资质了。 6、工程咨询资质拟取消 发改委前段时间出台的征求意见稿中拟取消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资质认定后期会调整为社会组织对工程咨询单位开展行业自律性质的资信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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