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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问题怎样调解
释义
    一般离婚案件对于一般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1)调解动员阶段。调解动员即审判人员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有关的法律规定,针对当事人的认识水平和当事人态度进行教育疏导,动员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2)协商调停阶段。双方当事人交换意见,审判人员或协助调解的人员居间调停。
    (3)调解结束阶段。当事人就离婚或不离婚达成协议(达成离婚协议的还必须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子女的抚养义务的分担问题等方面同时达成协议);
    审判人员将协议的内容如实记入笔录,经双方当事人认可后签字盖章,调解即告成立。
    一、经济纠纷法院可以调解吗
    法院调解,是指对民事案件在人民法院审判组织主持下,诉讼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以终结诉讼活动的一种结案方式。经济纠纷通过诉讼解决的,法院一般会在开庭审理前进行调解,法院进行调解时,如果双方同意调解的,法院不会开庭审理。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调解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后,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二、房产纠纷法院调解程序要怎么走
    房产纠纷法院调解程序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
    1、在答辩期满后裁判作出前进行或者在征得当事人各方同意后,在答辩期满前进行。
    2、当事人的申请而开始或者法院依职权主动提出并经当事人同意而开始。
    3、房产纠纷调解的进行,调解的主持人由审判人员一人或合议庭共同主持。
    4、审判人员查明有争议的案件事实,并在此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分清是非责任;将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达成的调解协议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或经过授权的代理人签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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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13:1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