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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身份证遗失,如何补办?
释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丢失补办身份证需本人持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补办,但如本人目前在外地无法回来补办,可由户主代办,但代办的身份证中没有指纹信息,最好本人回来进行指纹采集。公安机关应在60日内办理居民身份证申领,急需使用的可以申请临时居民身份证。
    法律分析
    补办身份证需要本人去。
    依据相关规定,丢失补办身份证需由本人持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补办。依据2011年10月29日国家通过的新的《居民身份证法》经三条第三款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如果您已办理过二代证,证件丢失,本人目前在外地无法回来补办,依据相关规定,可由本户的户主持户主身份证件、户口本,到派出所为您申请代办二代居民身份证。但本户户主帮助代办的身份证中没有指纹信息,因此最好本人回来进行指纹采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结语
    根据相关规定,丢失补办身份证需本人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根据《居民身份证法》规定,申请补办身份证需登记指纹信息。如无法回来补办,可由户主代办,但代办身份证无指纹信息,建议本人回来采集指纹。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身份证丢失需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者可申请换领、换发或补领新证。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时,应在身份证中记录住址变动。公安机关应按规定及时办理身份证申请,办理时间可适当延长,但不超过三十日。急需使用身份证的可申请临时身份证,具体办法由公安部门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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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20: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