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靠父母人员,准予其迁入本市户籍: 父母亲一方或双方具有本市户籍的未成年子女。属随继父(母)入户的,其母(父)与继父(母)应结婚满2年以上。 父母亲一方是在本市服役的驻穗部队现役军人,申请人符合随军条件。 父亲年龄达到60周岁且母亲年龄达到55周岁,父母亲一方或双方户籍在本市,所有子女户籍均不在本市的,准予一名子女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迁入本市户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