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附加刑,指刑法规定,除主刑之外的刑罚。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二)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嫌疑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三)没收财产,是指剥夺犯罪人个人财产 ,无偿收归国有; (四) 驱逐出境,是指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境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该内容由 陈亚楠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