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 工资 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也就是说,劳动者平时延长工作时间的 加班费 的计算比例是150%,计算方法是:月工资20.83天:8× 加班 时间(小时)×150%;休息日加班费的计算比例是200%,双休日加班日工资计算方法是月工资20.83天×200%; 法定节假日 加班费的计算比例是300%,法定节假日加班日工资计算方法是:月工资÷20.83天×300%。 (注: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及《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月工日:250÷12=20.83天/月。) 如是“不定时工作制”,则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比例是300%,如是“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则除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比例是300%,平时或双休日加班,加班费比例均为150%。 现实中,单位要求劳动者超长时间加班或者不支付加班费的情况其实是比较常见的,这些行为对劳动者的利益都是造成了损害的,因此劳动者可以采取法律手段来为维护自身利益。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