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和实习期是一样的吗 |
释义 | 在法律上试用期和实习期不一样。 试用期1.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是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2.实习期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到单位的具体岗位上参与实践工作的过程,其目的是为达到理论联系实际和更好地学习理解科学文化知识。 实习期是指在校学生充分结合自己的理论知识,参加社会实践工作,以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工作适应能力的一段时期。它有助于学生将来找到一份适合自己的职业;又或提前熟悉即将就职单位的基本情况,给本人和用人单位一个相互熟悉、磨合的机会。 实习期也指,想达到某种实战效果或技能,通过实践和学习这个阶段,达成预期的目的。如各种职业技能的实习。 3.试用期,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为了进行相互了解、考察和选择而在合同中所约定的一定期限。 在实际运用中,实习期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 以勤工俭学和增加社会经验为目的实习。这种实习,可以是所在学校组织的,也可能是学生自行与实习单位联系,进入某单位,既提供一定劳动实践,从中获得一定社会实践经验,又可以取得单位给予的勤工俭学补助费的一种实习形式。如暑期工。 2 培训性质的实习。学校与相关的合作单位,这些单位,主要与学生就业方向相关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与这些单位签定实习培训、培养协议,由学校交付一定的培训费用,委托这些机构进行实训学习。这种情况,实习期依学校与单位协商确定。 3 就业前的磨合实习。学生基本完成了学校的理论学习任务,如修完学分,剩下的一年或半年时间,提前到有就业意向的用人单位熟悉工作流程,进行相关实践学习。一般这种情况,接收实习生的用人单位会提前与学生面试,选定实习学生后,与学校、学生签定三方就业协议。按照三方就业协议的规定,安排学生进入单位实习。 法律依据: 《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 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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