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买房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
释义 | 婚后买房有两种方式可以让房子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一是配偶父母出资并只写夫妻一方名字,需保留付款凭证和银行证明;二是夫妻双方财产公证约定产权只属于一方,免债协议无效。 法律分析 婚后购房有两种方式可以避免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种是配偶一方的父母全额出资购买房子,并仅写入夫妻一方的名字,明确表明只赠与给夫妻一方。在此过程中,父母需要保留付款凭证和相关的银行出资证明。另一种是夫妻双方对婚后购买的房子进行财产公证,约定该房产产权仅归属于一方。当然,免债协议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