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籍地是身份证上的住址吗 |
释义 | 一、户籍所在地是不是身份证上的住址 不是,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但由于就业,搬迁,升学等事宜居民不在原出生地生活居住时会形成居住地址,如未发生户口迁移等,户籍所在地将不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一、身份证丢了要回户籍所在地办吗 1、不一定,存在地区差异,属于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城市的,可以在对应城市异地申领居民身份证,不属于的一般需要在户籍地派出所办理。目前,吉林、河北、广东、青海、贵州等多地出台新政,明确可在全省内或省内试点地区异地办理身份证。建议直接派出所是否可异地办理,以派出所答复为准。 2、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2015年7月1日,部署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建设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系统,加载居民身份证挂失信息,逐步向社会各部门提供核查服务;组织实施居民身份证丢失招领工作。 2016年7月1日,在试点基础上,部署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工作。2017年7月1日,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二、换身份证必须到户籍所在地办理吗 不一定。在开通了异地办理身份证业务的地区,在当地就可以办理;否则,就要本人回户籍所在地办理。到2017年7月可以全国办理。 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从今年7月开始到明年6月,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2017年7月将在全国全面实施。 据悉,公安部已部署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2016年7月,将在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推广异地受理。2017年7月,将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三、在异地办身份证必须要去户籍所在地吗? 符合异地办理条件的,不必到户籍所在地办理,但下列情形不能异地办理:(一)首次申请居民身份证;(二)申请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地地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址变更除外)与人口系统中的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3)申请人的外貌特征发生了很大变化,居民身份证没有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四)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及买卖、使用伪造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五)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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