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搜查过程中,被搜查人有权利进行合法拒绝。但是,如果警方持有搜查令,被搜查人则没有权利拒绝。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对于可能存在证据的场所或者其他物品,必须搜查。搜查应当在法定程序和程序规定的条件下进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警察职务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警察执行任务,依法对涉案人员和场所、物品进行搜查。搜查时,应当说明搜查事由,出示搜查令或者证件,听取被搜查人员的意见。”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依法执行职务过程中,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或者其他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或者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因此,被搜查人要根据搜查情况和是否有搜查令进行权利判断。如果警方没有出示搜查令,被搜查人则有权拒绝搜查。但是,如果存在搜查令,则被搜查人没有权利拒绝搜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