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1、核心资本 (1)实收资本 (2)资本公积 (3)盈余公积 (4)未分配利润 (5)少数股权 2、附属资本 (1)重估储备 (2)一般准备 (3)优先股 (4)可转换债券 (5)混合资本债券 (6)长期次级 债务 3、扣除资本 (1)商誉 (2)商业银行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资本投资 (3)商业银行对非自用不动产和企业的资本投资 商业银行、金融证券公司、文化事业企业、保险公司等的设立登记时,工商登记机关才会审查注册资本,对于一般的企业的注册成立时不会有注册资本限制的,以前注册公司的注册资本数额最少是三万元,如果是设立股份公司的,就不得低于十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