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诺书是否需要见证人和担保人 |
释义 | 承诺书一般只需承诺人签名盖手印,无需见证人和担保人。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可在主合同纠纷未解决前拒绝承担责任。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须双方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履行主要义务后对方接受即成立。承诺书通常无需见证人和担保人,只需承诺人签名盖章,但有见证人更佳。一般而言,保证人享有先诉权,即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且依法强制执行债务人财产仍无法履行债务之前,保证人对债权人可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以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时,自双方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当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时,合同即成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该内容由 左少林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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