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庭主妇离婚补偿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离婚补偿规定:家庭主妇可要求离婚经济补偿,根据我国《民法典》,在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情况下,家庭主妇可向另一方请求补偿。离婚损害赔偿:对方有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请求损害赔偿,包括重婚、家庭暴力等情形。补偿数额应考虑义务、时间、对方受益和经济情况。在离婚时行使家务劳动补偿权,补偿来源是另一方财产。离婚时需注意相关规定,包括家庭主妇的付出和对方的过错。 法律分析 一、家庭主妇离婚补偿规定是什么? 家庭主妇离婚补偿规定是其中一方对家庭付出比较多的情况之下,就可以要求离婚经济补偿。 家庭主妇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另一方给予补偿。家庭主妇全职照顾家庭、不外出工作,对于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为了保证妇女的权益,法律规定,在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情形下,家庭主妇在离婚时可以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离婚经济补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没有约定财产所有制的情形下,离婚时,家庭主妇本身就可以得到一半的财产,其对家庭的付出已经得到了相应的对价。因此,法律没有规定在没有约定财产所有制情形下的处理。 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二、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况有哪些? 对方在婚姻中有过错 对方在婚姻中有过错的,还可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方有下列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因此,只要具备这些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离婚时受害方就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家务劳动补偿权仅仅是在离婚时行使。补偿的来源是另一方所拥有的财产。至于补偿数额,应考虑在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方面所尽义务的状况、时间长短、另一方受益情况和目前经济情况等因素确定。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大多数人可能对离婚的相关事项处理的并不是特别清楚,通常状况之下,如果是属于在家庭当中付出较多的家庭义务的情况,是可以要求对方对此进行一定的补偿的,还有一种就是如果对方存在着法定的过错的话,也可以要求离婚赔偿损失支付。 结语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家庭主妇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另一方给予经济补偿,以弥补其在家庭中付出的较多的劳动和义务。同时,如果对方在婚姻中存在过错,无过错方还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在处理离婚相关事项时,应考虑家庭主妇的付出情况、时间长短、对方受益情况和经济状况等因素。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了解离婚补偿规定和损害赔偿情况是很重要的,以保护自己的权益和合法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法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章 一般规定 第三百二十三条 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