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民法典》规定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拟制的血亲也是法律中的血亲,比如养父母与养子女。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四条 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