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家庭主妇能要求多少补偿? |
释义 | 做家庭主妇没有收入,在离婚时可以要求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8条,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或由法院判决。 家庭主妇离婚的补偿数额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或由法院裁判,根据双方的财产状况、经济能力和付出的义务综合考虑确定。 做家庭主妇离婚时可以要求补偿,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或法院裁判确定。 法律分析 一、做家庭主妇没收入离婚时能否要求补偿 1、做家庭主妇没收入离婚时能要求补偿。民法典中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家庭主妇离婚有什么补偿 1、对于家务补偿的数额,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这种协商可以在协议离婚时确定,也可以在诉讼离婚中确定。如果在协议离婚时双方达成一致,则可以向婚姻登记部门提交,婚姻登记部门查明确实是双方自愿,且不违反法律规定,需要给予离婚登记,双方应自觉履行协议。 2、在诉讼离婚中,双方对离婚补偿达成一致意见,交由法院以调解书或者判决书的形式予以确认。若双方协商不成的,则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财产状况、经济能力以及一方付出义务的多少综合考虑进行裁判。例如上述案件中的数额,即由人民法院结合双方的结婚时间、子女大小,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子女抚养教育方面、对老人的照料方面的投入情况、双方的经济收入等因素酌情确定。 结语 家庭主妇在离婚时没有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中承担了照顾子女、老人或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较多义务,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若协商不成,可由法院根据双方的财产状况、经济能力和付出的义务综合考虑来裁决。因此,家庭主妇离婚时有权要求补偿,具体补偿数额需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一十三条 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四十五条 因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紧急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用组织、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使用后,应当返还被征用人。组织、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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