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利滚利是否受法律支持? |
释义 | 民间借贷是否可计算复利,我国法律无明确规定,但根据民法原则,可在双方真实合意和不超过法定最高利息条件下计算复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意见》,借贷双方可将前期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前期利率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不可计入后期本金。 法律分析 利滚利是民间的讲法,法律上称为复利。关于民间借贷是否可以计算复利的问题,我国法律一直没有明确规定,至今法律上仍是既无肯定又无禁止。根据民法“法无禁止即自由”的原则,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计算复利的: (1)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合意; (2)不超出法律允许的最高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二十八条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拓展延伸 借款利滚利的法律合规性及相关法律规定 借款利滚利是指在借款期间,利息不仅基于借款本金,还包括之前未支付的利息,从而形成复利。就其法律合规性而言,各国法律体系存在差异。在某些国家,借款利滚利可能受到法律支持,但在其他国家则可能受到限制或禁止。具体规定应根据当地法律进行解释。在国际贸易和金融交易中,借款利滚利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备受关注,以确保借贷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因此,借款人和放款人在进行借款利滚利交易时应仔细研究相关法律规定,并在必要时寻求法律意见,以确保合规操作。 结语 在借贷交易中,借款利滚利是一种复利计算方式,其法律合规性因国家法律体系而异。在我国法律上,对于民间借贷是否可以计算复利并无明确规定。根据民法的原则,只要符合真实合意和不超过法律允许的最高利息条件,可以计算复利。然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超过年利率24%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因此,在进行借款利滚利交易时,借款人和放款人应仔细研究当地法律规定,确保合规操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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