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保险在婚后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 |
释义 | 婚前保险在婚后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婚前购买的保险是属于婚前财产,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婚前购买的保险应当作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应当不予分割,但是在生活中,经常因为所购买的保险的缴费时间跨度较长,存在婚后亦有夫妻共同财产投入的情况。但是法律对该问题如何解决并无规定。一般来说,由于该保险合同订立于婚前,购买保险一方与保险公司之间存在因保险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这个债务虽延续至婚后继续支付,由于合同的相对性,仍然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而非共同债务。有鉴于此,配偶一方并不因夫妻共同财产用以缴纳保险费而取得保险利益;而在离婚时,婚前订立保险合同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所缴保费的一半作为补偿。 从法律角度看,保单属于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取决于“交保费的时间”和“交保费用的什么钱”。如果结婚前就买了这份保险,且交完所有保费,这份保险就属于个人的财产。如果结婚前就买了这份保险,交费延续到了婚后,婚后的保费也是用个人财产交的,这张保单也属于个人财产。——用个人财产买的保单属于个人,不会被分割。《民法典》规定了婚后取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其中,“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了如下三种: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以上就是律师整理的相关内容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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