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如何将国际注册转为国家注册申请? |
| 释义 | 1.申请人应通过代理组织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2.申请人应使用国内注册申请的中文书式,并应按照商品和服务分类表申报具体的商品名称和服务项目。 3.申请人提交申请时,应先由国际处审核国际注册日期、优先权日、国际注册的撤销日期以及商品和/或服务的范围。如发现问题,由国际注册处与代理组织联系补正事宜,在规定期限内未补正的退回申请。 4.经审核无误后,国际注册处在申请书上另附一表格,加注国际注册转为国家注册申请后确定的申请日期或优先权日期,并交申请人。 5.申请人将申请书和表格交至通达商标服务中心受理科,该科编定申请日和申请号,之后,该申请进入正常国内审查程序。 6.国际注册转为国家注册申请的,按一标一类申请,每份申请交纳1000元规费。 一、申请集体商标需要什么材料 1、商标申请书应使用商标局指定的书面格式。2、申请集体商标注册,应当依照《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按类申请(即1标1类1份申请的原则)。3、每1个商标申请应当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1份,并在商标申请书商标种类栏上注明商标是集体商标。4、商标图样十份(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应当交送着色图样十份),黑白墨稿一份。商标图样必须清晰,易于粘贴,长和宽应当在5~10厘米的范围。5、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书件,应当使用中文,并用打字机填写。申请书上的申请日期、申请编号一栏由商标局填写。6、商标注册申请人,章戳,应当与核准或者登记的名义一致。7、申请人将商标图样贴在申请书“商标”框内,贴方的方向为指定方向。商标用字应当书写正确、规范,不得使用错字、停止命名用的异体字、不规范的简化字。8、填写的商品名称或服务项目,应按《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所列商品和服务项目填写。9、申请人按规定向商标局缴纳申请与注册的规费。 二、商标注册申请流程 1、商标注册申请 (一)商标申请先形式审查后实质审查;若不符合形式审查,商标局将向代理人或申请人发送补正通知或不予受理通知,基本予受理保留申请日期、申请号,补正合格后进入实质审查程序。 (二)商标申请通过实质审查后即进入初步审定公告程序;若未通过实质审查,商标局将驳回商标申请或要求修正,修正合格后再进入初审公告。 (三)商标自初审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若无人提出异议或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进入核准注册公告程序和发证程序;若裁定异议成立商标局将驳回商标申请。 2、商标注册申请补正程序 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申请书件后,经审查,商标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申请书件填写基本符合规定,但需要进一步完善的,根据《商标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商标局将通知代理人或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并在收到补正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补正并连同该通知一产交回商标局,保留申请日期、申请编号。未作补正或者过期限补正的,申请日期、申请号不予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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