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可以解除委托关系,另行寻找其他律师。2、解除委托关系,可以根据委托合同内容的退费标准,要求退回代理费。3、如果不负责任,你可以向司法局或律师协会进行投诉;在造成损失的情况下,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四十八条 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处罚: (一)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 (二)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不按时出庭参加诉讼或者仲裁的; (三)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的; (四)泄露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