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律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委托的律师处理不当或代理方案不合理时,委托人可以选择解除委托关系,并更换代理律师。 法律依据: 1.《律师法》第四十条:“当事人对委托的律师不满意的,有权随时解除委托关系。律师应当主动退出。”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当事人有权选择辩护人,代理人。当事人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可以随时变更代理人。” 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当事人选择辞退委托的律师的,可以自行通知律师,也可以书面通知所在的律师事务所。” 因此,在委托律师代理自己诉讼时,如果不满意律师的工作表现或方案,委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关系,并选择更换代理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