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医疗机构使用过期医疗器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受到处罚:1、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2、经营或者使用的医疗器械;违法生产3、经营或者使用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3、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4、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法律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的医疗器械;违法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