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上海户口结婚落户政策如下: 1、上海市一方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2、 有上海的落户地,比如自有房子的房产证或者上海户口一方的房产证; 3、 办理过上海市的居住证,也可以是原来的暂住证,一年以上,曾经办理过的一年以上已经失效的,也可以被派出所接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