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那就两条路:1.接受他们一个月的补偿,然后自行辞职;2.当他们是空气,你继续上好你的班,做好你的工作,对他们要你回家的不予理睬,说白了就是耍无赖,最实际。 因为你不想通过劳动仲裁等司法正规途径的话,所以我们可以告诉你的所有合法要求都没有办法实现。因此我们就不跟你说根据法律你可以得到什么什么什么了,就两条路,要么继续待在那上班,要么就接受他们的要求拿一个月工资回家。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