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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被收购一定要改名吗
释义
    被收购的公司是否需要改名没有强制性规定,可以由双方协商决定。公司收购应当进行公告,被收购公司的债权债务均由收购的公司承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一、上市公司收购是什么意思?
    定义:上市公司收购,是指为取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而在证券市场上购买上市公司有议决权股票的行为。其股票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称为“标的公司”或“目标公司”。种类:1、协议收购与公开收购。2、部分收购与全面收购。3、任意公开收购与强制公开收购。
    二、股份转让是指什么行为
    股份转让是指公司股东向他人转让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法律行为。全部转让的,转让人不再是公司股东,受让人成为公司股东;部分转让的,转让人不再享有股东权益,受让人享有股东权益。股份转让一般包括股份回购和收购。股权收购是指收购方通过支付对价购买被收购方股权,实现目标企业控制的交易。收购方支付对价的形式包括现金支付、非现金支付或两者的组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三、公司兼并与收购有什么区别?
    公司兼并与收购的区别在于:
    1、参与合并的企业或合并企业将失去原法人资格;在收购中,被收购企业作为经济实体仍然存在,被收购方仍具有法人资格,收购方只通过控股掌握公司的部分所有权和经营决策权;
    2、购买并购中的并购方在完成并购的同时,应当清偿其债务;吸收并购企业所有者和并购企业享有股息权和债务义务;
    3、收购不同于合并对债权人的新义务。合并有保护债权人的程序和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一百四十二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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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6:5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