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了学费又申请了生源地贷款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 第一种是到学校财务处说明情况,生源地贷款回执是学校财务部门盖章的,应该完全能查到办妥了生源地贷款,理应尽快将扣除的贷款部分的钱进行退还。 第二种办法是和学校财务处说明情况,即使他们因为手续问题不能立即退还钱款,但是当生源地贷款的钱划入学校财务账户后,他们应该立即将此笔款项打入学校发的银行卡内。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高等学校应对在读学生申请助学贷款和贷款人发放、收回助学贷款的管理工作予以协助。如借款人在校期间发生转学、休学、退学、出国、被开除、伤亡等情况,借款人所在学校有义务及时通知贷款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