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申请宣告失踪、宣告死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应当是同失踪的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申请人包括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债权人 以及有其他利害关系的人。 2.失踪的时间或者失踪的情形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3.申请人必须递交申请书。 4.向被申请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四条 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 意外事故 下落不明满二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死亡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申请书应当写明下落不明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