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方提出的证据是否都是有效的?我有没有权利反驳? |
释义 | 法律分析:被告有权利对检方提出的证据进行质疑和反驳,但需要证明其无效。同时,检方提出的证据需符合法律规定的相关要求。 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被告和辩护人有权质疑、辩论指控事实和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足够性。 2.《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的证据有异议的,可以提出证据说明其不足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证据必须是与所证明的事实有关联的,并且能够证明所证明的事实的真实性。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定罪、量刑应当有确实、充分的证据作为基础。 因此,被告可以反驳检方提出的证据,但需要证明其无效,并且检方提出的证据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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