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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吸收合并程序有哪些步骤
释义
    一、公司吸收合并基本程序如下
    1、拟合并的公司股东会分别做出合并决议;
    2、合并各方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各方签署《合并协议》,合并协议应包括如下内容:
    (1)合并协议各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2)合并后公司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3)合并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存在投资和被投资关系的有限责任公司合并时,注册资本为双方注册资本之和。存在投资关系的,应当对投资形成的出资额进行核减;
    (4)合并形式;
    (5)合并协议各方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
    (6)违约责任;
    (7)解决争议的方式;
    (8)签约日期、地点;
    (9)合并协议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4、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
    二、公司法关于公司吸收合并的规定
    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应当由公司的股东会作出决议。
    第一百八十三条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必须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一百八十四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二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三、吸收合并的主要形式有
    1、母公司作为吸收合并的主体并成为存续公司,上市公司注销;
    2、上市公司作为吸收合并的主体并成为存续公司,集团公司注销;
    3、非上市公司之间的吸收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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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0:1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