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保险人还能解除合同吗 |
释义 | 被保险人不可以解除合同。为保护被保险人的权益不受保险人侵害,促使保险人提供更好的服务,法律禁止保险人与被保险人随意解除保险合同,同时赋予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权利。 一、保险合同生效的条件包括哪些 保险合同生效的条件包括: 1、主体协议主要是指签订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同意,协议是双方必须具有主体资格基础的协议; 2、客体合法,是指投保人对投保目标的保险利益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能够在法律上主张并受到法律保护; 3、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平等的。保险合同是一种有偿合同,被保险人以承担交付保险费义务为代价,以承诺为被保险人提供经济保障,赢得向被保险人收取保险费的权利,基于公平合理的保险费率。 二、签订保险合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签订保险合同时要注意下列内容:保险人与投保人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来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险合同应当是自愿订立的;以及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订立合同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而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等。 三、第三者责任险和交强险有哪些区别 区别一:交强险的强制性与商业险的非强制性交强险是国家强制性的,它的法律依据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因此,只要买了汽车,汽车的所有人就必须给汽车交交强险。同时,保险公司不能拒绝承保、不得拖延承保和不得随意解除合同。而商业险不具有强制性,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在自愿、平等的条件下订立保险合同。区别二:保障范围的宽与窄交强险的保障范围广,商业险的保障范围相对狭窄。发生保险事故时,交强险不仅承担被保险人有责任时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而且还要承担被保险人无责任时其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而商业险在被保险人无责任或者无过错的情况下,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在商业险条款的“责任免除”项下还列明了一些保险人不承担赔偿的情形。区别三:是否有费率优惠交强险在任何保险公司都不能提供费率优惠,因为交强险实行全国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费率。但是商业险并不固定,各家保险公司可以有优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十五条 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第三十七条 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第四十七条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