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乌鲁木齐市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可享受医保报销和医保定点医院的服务。医保报销需要提供相应的医疗费用发票及明细,但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政策规定则需要遵循以下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规定参保人员在规定的医疗机构就医时,应当凭个人医保卡和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按照规定支付个人负担后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规定的医疗费用。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第十三条 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个人医保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根据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和标准,按照医保报销比例支付个人负担部分,其余部分由医保基金支付。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规定社会保险关系自参加社会保险之日起建立,参保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总结: 乌鲁木齐市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可凭个人医保卡和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按照医保报销比例支付个人负担部分,其余部分由医保基金支付。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以确保参保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