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宫颈癌保险不赔偿,如何追责? |
释义 | 法律分析:宫颈癌保险不赔偿需要根据保险合同来判断,若保险合同中没有明确排除宫颈癌,则保险公司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如果保险公司没有履行信息告知义务,未告知投保人宫颈癌不在保险范围内,也应该承担追责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合同自愿原则,合同各方应当平等自愿地订立合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保险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责任和免除保险责任的条款。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一条:保险人应当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将有关条款告知投保人,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保险人与保险事项有关的一切情况。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应当告知消费者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规格、产地、成分、含量、性能、用途、质量、价格、生产日期、有效期限、售后服务、购买方式、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有关情况。 以上是针对宫颈癌保险不赔偿情况的法律分析和法律依据,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应该认真阅读保险合同,如果发现保险公司有违法行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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