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执业许可证:24311200110539890 律所主任:贺明楚 律师事务所地址:永州市零陵区芝山北路 电话:0746 (2884015) 传真:0746 (2884015) 状态:正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 (四)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