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人提供虚假的资料贷款犯法吗 |
释义 | 如果担保公司拿虚假资料去申请贷款,该行为犯法。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使用虚假资料贷款,并且数额较大的,则可能会构成贷款诈骗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一、贷款诈骗与贷款纠纷怎样区分 所谓贷款纠纷,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与贷款人之间,在签订、履行借款合同过程中产生的经济纠纷。从理论上讲,贷款诈骗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一般的借贷纠纷中的借款人并无非法占有之目的。因此,认定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就成为区分二者的关键。一般可从以下几个角度综合加以区别: 1、看贷款关系是否正常、合法,借款人实际使用贷款的用途是否正当; 2、看行为人获得贷款后是否将贷款用于借贷合同所规定的用途; 3、看发生到期不还的原因; 4、当发生到期不还的结果时,看行为人在申请贷款时有无履约能力; 5、看行为人在贷款到期后是否作出经济偿还的努力。 如果借款人实际使用贷款的用途正当,符合借贷合同的规定,行为人当时具有履约的能力,贷款到期未还只是由于市场行情发生变化或其他意外事件、不可抗力,而且借款人尽了偿还努力的,应视为正常的借贷关系,发生的纠纷属于一般的民事借贷纠纷,不应因此认定行为人构成贷款诈骗罪。 如果申请贷款当时,行为人根本无履约能力,则存在欺诈的可能。但行为人当时有部分履约能力,在取得贷款后积极采取措施作出履行,但最终未能偿还贷款的,一般不能以贷款诈骗罪论处。如果贷款到期后行为人只是口头上承认借款事实但并未有任何积极筹备偿还的努力的,则不能排除其诈骗的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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