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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指定监护人程序是什么样的程序
释义
    指定监护人程序: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七条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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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5 13: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