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庐江拆迁补偿标准及政策 |
释义 | 根据庐城规划区的执行文件,庐城规划区外的合法建筑每月需支付3元/平方米。拆迁安置补偿费将支付3个月,临时安置补偿费将从被拆迁人交房之月开始,直到回迁安置通告发布。住宅过渡期不得超过18个月,超过期限的将按规定标准增付临时安置补偿费。逾期不满12个月的增付50%,超过12个月的增付100%。 法律分析 庐城规划区执行庐政秘﹝2011﹞131号文件,庐城规划区之外按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每月3元/平方米。现房安置和货币补偿支付3个月。临时安置补偿费从被拆迁人交房之月起发至回迁安置通告时止。住宅过渡期不得超过18个月,逾期未安置的,自逾期之月起不满12个月的,按照规定标准的50%增付临时安置补偿费;超过12个月的,按照规定标准的100%增付临时安置补偿费。 拓展延伸 庐江拆迁补偿政策调整与影响分析 庐江拆迁补偿政策调整与影响分析是指对庐江地区拆迁补偿政策进行调整,并对此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的过程。庐江地区的拆迁补偿政策调整可能涉及到补偿标准、补偿方式、补偿范围等方面的变化。这种调整可能会对拆迁户、开发商、政府等各方产生影响。通过对调整后的政策进行分析,可以评估其对拆迁户的补偿金额、生活条件、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影响,并进一步探讨其对开发商的利益、项目进展、投资回报等方面的影响。这样的分析有助于政府制定更合理的拆迁补偿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结语 庐江拆迁补偿政策调整与影响分析,对庐江地区的拆迁户、开发商和政府等各方产生重要影响。通过研究和分析调整后的政策,我们可以评估其对拆迁户生活条件、补偿金额以及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影响。同时,我们还可以探讨其对开发商的利益、项目进展和投资回报等方面的影响。这样的分析有助于政府制定更合理的拆迁补偿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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