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股东去世债务怎么处理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股东去世后,公司债务由公司财产承担,但若股东滥用权利或虚假出资损害公司利益,则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有限公司股东去世后,其合法继承人可继承股东资格,但需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法对股权继承权有例外规定,考虑到公司的信用基础和良好信赖关系的重要性,继承人的能力和品德也会影响股东合作和公司发展。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股东去世债务怎么处理 民法典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所以股东去世后,公司债务由公司财产承担。如果股东有滥用权利或者虚假出资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条【法人民事责任承担】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八十三条【出资人滥用权利的责任承担】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有限公司股东去世后股权如何继承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按照这一规定,自然人股东去世后,其合法继承人能否继承成为股东还要看公司章程时如何规定的。 《公司法》对股权继承权的例外性规定,基于有限责任公司资合性和人合性的同时存在。股东间良好的信赖关系,不仅是公司不可或缺的信用基础,也是公司得以良性运营的基础。如果某个股东的继承人能力不足或人品有问题,势必难以与其他股东建立良好的信赖关系,也必将严重影响股东之间的合作和公司的运行发展。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公司法》的规定,民法典明确了股东去世后公司债务由公司财产承担的原则,而公司法则规定了有限公司股东去世后股权继承的例外性规定。这些法律规定的目的是保护公司利益和股东间的信任关系,确保公司的良性运营和发展。因此,在处理股东去世债务和股权继承问题时,应当遵循相关法律规定,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促进公司的稳定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二节 股 份 转 让 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二节 组 织 机 构 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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