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行驶证丢失不可以异地补办。 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只能在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办。不能亲自前往机动车登记地补办的,也可委托亲友代办,并附上本人签名的业务委托书。 行驶证补办需要提交的资料如下: 1、填写《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申请表》; 2、提交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的复印件、驾驶证(行驶证); 3、遗失的书面声明; 4、两张1寸白底照片(或驾驶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5、外地户口需带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的车辆管理所的要求和操作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在操作前咨询新车辆管理所的工作人员,了解具体的补办流程和要求。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