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功能简介 (一)申请手续、条件查询 (二)申请情况查询 (三)申请个人旅游再次签注 二、申请个人旅游再次签注手续 输入证件号码→输入出生日期→选择签注种类→确认投递信息→完成申请 (一)申请条件: 持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证件有效期大于3个月加20天; (二)申请指南: 1、点击“个人旅游再次申请”进入申请页面; 2、请使用数字键盘输入“证件号码”和“出生日期”(格式为:yyyymmdd,如:19780101); 3、点击右下方的“继续申请”进入签注选择界面; 4、请输入正确的联系电话; 5、请仔细审查申请信息。申请信息有误的,请点击“上一步”重新输入;需修改速递信息的,请点击“修改速递”确认收件人姓名及投递地址;申请信息无误的,请点击“确认申请”,并取受理回执,如需修改历史投递地址,请在交证时提出; 6、请持回执及《往来港澳通行证到收费处缴费,并递交证件。 (三)特别提示 属登记备案人员的,请在交证时提交你的单位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