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更改名字什么理由可通过 |
释义 | 法律分析: 1.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2.理由要充分 3.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 4.16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 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也就是说你要写一个改名申请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过盖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户籍股登记,当然要带户口簿。投档案后大约15或7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户口簿里面会写你曾用名是什么,现名是什么。毕业证什么的需要用到证明你的身份的时必须带上户口簿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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