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申请人可以两个单位吗 |
释义 | 专利法第八条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所以,同一个专利申请中申请人可以是两个不同的公司。 专利费用减缓办法第四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个人与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70%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6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不予减缓专利费用。 一、专利 专利是指专利法规定的可以获得专利保护的三种发明创造形式: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其中发明专利是最主要的一种。专利申请分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针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申请发明专利;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针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二、专利注意事项 获得专利权后,专利权人应注意以下事项: 专利权人应每年按时缴纳专利年费。未按规定缴纳年费的,会导致专利权提前终止; 专利权人想要转让专利权,应订立书面转让合同,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该合同,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专利权人或其他权利人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应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该合同应自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 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 专利权人或其他权利人将其专利权质押的,应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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