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目前我国没有遗产税,所以因继承房屋所需要缴纳的税费是最基本的印花税及工本费,对于动产就没有另外的税了。另外我国虽然取消了继承房产必须要公证的要求,但许多房产局在办理房屋继承时为保险起见,一般还是都会建议先去做个继承权公证,这也是需要一笔费用的。如果达不成协议,还要起诉到法院要求分割,就需要有诉讼费和律师费。虽然我国现阶段没有遗产税,但不排除以后会征收遗产税,这就需要我们事先作好准备,可以通过事先赠与的方式规避遗产税,而且要提早册,在被继承人死亡五年前有效,当然也可以适当购买一些高杠杆的人寿保险来对对冲风险。这样也可以满足现金流的要求。因为如果遗产税开征的话,是需要先交税之后才能继承遗产。参照国外的经验,遗产税的税率还是挺高的,这就需要我们事先进行规划。 法律客观: 《财政部关于契税工作中几个问题的解释和规定》(一)关于赠与、继承的契税问题,规定如下:1.在共居家庭的直系亲属或生活相互依赖的弟兄、姐妹等,因分居分析房地产,不应视为增与,不征契税。如分析另居后,其相互间发生房地产的卖、典、赠与或不等价交换者,应照征契税,但分析后,若发生继承行为时,其产权的登记过户,不征契税。2.夫妻之间房地产的转称或夫妻因离婚而发生的房地产转移,均不应视为赠与,不征契税。3.房地产所有人立遗嘱将房地产赠与非合法继承人(有抚养关系者,应视作合法继承人),系属于赠与性质,应按赠与征收契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