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意思就是这个身份证是哪个部门颁发的。就是身份证背面的“签发机关”,一般是由身份证所属地市级公安局分局颁发,农村的签发机关一般是县公安局。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一、身份证作用如下: 1、选民登记; 2、户口登记; 3、兵役登记; 4、婚姻登记; 5、入学、就业; 6、办理公证业务; 7、前往边境管理区; 8、办理申请出境手续; 9、参与诉讼活动; 10、办理机动车、船驾驶证和行驶证,非机动车执照; 11、办理个体营业执照; 12、办理个人信贷事务; 13、参加社会保险,领取社会救济; 14、办理搭乘民航飞机手续; 15、投宿旅店办理登记手续; 16、提取汇款、邮件; 17、寄卖物品; 18、办理其它事务。 二、身份证签发机关是所属地市级公安局,身份证的办理程序如下: 1、申领人本人携带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照相点免费采集数码相片; 2、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填写《人口信息核对表》,核对人口信息;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4、人口信息正确无误,受理窗口受理后直接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5、申领人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6、领取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