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应该以什么形式把传票书送达?? |
释义 | 法院应该以什么形式把传票书送达??法律规定的传票送达方式有很多种,常见的有:电话送达、司法快递送达、上门送达、公告送达。法院在第一次发送传票给被告时,通常会先电话通知当事人到法院领取书面传票。接到法院电话通知,在分辨真假的情况下,当事人应该记下法官或书记员姓名、电话、法院内具体领取传票的地点,并确认具体的领取时间等。一定确认清楚领取地址,比如北京东城、西城法院都分南北区,其它法院虽然不分南北区,但也有不少派出法庭,问清楚准确地址以免白跑。如法官通知领取传票的时间不太方便,可以根据自己时间同法官协商调整领取时间。还有不懂的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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